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安岳县佳兴五金点, 地址:安岳县岳阳镇583号
经营者:唐世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2021MA63WIRK37
【唐世兵:男,联系电话15082139968.】
委托代理人胡代国,安岳县胡建法律服务部工作员,联系电话15984216745
被告:四川省枭翔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石桥铺镇(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岳工业园)双龙路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216783739272
负责人:李绍明【监事】 【】原法定代表人李昌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已经去世】
李绍明的手机号:
请求事项
1. 调解或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展示厅装修房屋经济损失 元。
2. 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实事理由
原告在安岳县岳阳镇解放街583号,经营一间五金门市,店名安岳县佳兴五金店,因经营须要展示厅和仓库,于2019年8月1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租房协议》(见证据1)。被告将位于安岳县工业园双龙路,枭翔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厂房,面积1870平方米租给原告,每年房租149604元,租金按年一次付清。租期为2019年7月18日至2029年7月17日共10年,被告签字加盖了公章,原告签字。原告于2019年7月17日支付租金153900元(见证据2)。因被告仓库产权有所变化,2021年7月31日,被告要求原告重新签订了《租房协议》(见证据3)。内容:乙方须用房屋特向甲方租赁位于安岳县工业园双龙路,枭翔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库房(系甲方租赁四川乐至农村商业信用股份有限公司)。1510平方米每年房租120920元,租期为2021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17日共12个月,双方代表分别签字。同时签订《补充合同》(见证据4),内容:原告向被告代表交安全环保押金2000元。原告负责仓库的环保卫生方面,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责任。2021年5月至9月,原告进行装修做商品展示大厅。装修费用共计400977.26元(见证据5)。2022年4月20日,四川宜华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向原告发出不再续租的通知(见证据7),编号益发仓储【2022年03号】,发送对象:租户肖前伟、唐世兵、龙巨元。关于合同到期不再续租的通知。李芳租用我公司厂房,因其中有部分占用消防安全通道,不符消防安全的要求,也易引起排水系统积水侵入厂房。为此,特通知你占用的消防安全通道部分不再续租。若你方提前退租,我司将按照剩余时间和面积退还剩余租金。四川益发仓储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4月20日。
原告认为:被告应当赔偿原告展示厅装修的损失。理由如下:
1、在2019年8月1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被告未向原告告知所租厂房有一部份是消防通道。原告2021年5月至9月装修厂房时,被告也并未来告知,或阻止原告在消防通道上进行装修。更主要的是该消防通道是原来的产权人自己搭好架子以每平方米7元的租金租给原告的
2、原被告于2019年8月11日,签订房租协议,租期为10年,现租期并未结束。虽然,签订了新的一年期合同,但是,一是签合同的甲方不是还租赁房屋的产权人;二是委托签订合同的人没有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三是新合同没有约定原合同作废;所以,原告请求法院确认该一年期合同无效。而今被告终止房租协议给原告造成了装修损失,被告也应负责相应地赔偿。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侵犯原告的财产权益,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特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如上诉讼请求!
此 致 安岳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安岳县佳兴五金点 2022年5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