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礼素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再次申请资阳中院去崇州社保局调取资料
再 次 申 请 书
尊敬的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礼素与李冬梅等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为了查清案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的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去崇州社保局调取江运及公司为杨礼素代农民买社保的全部相关资料;去农商银行调取李冬梅账户收到那些参保人的代办费的交易明细;去江运公司调取2016年至2017年买卖社保的花名册及收取代办费等资料。
此致
申请人: 2023年11月28日
再 次 申 请 书已经上麻辣社区资阳论坛
特别说明:
杨礼素与李冬梅等委托合同纠纷上诉一案,,因为涉及四十多参保农民每人2万元的中介费,第三人社保局和被告江运又拒绝出庭,导致法官无法查清事实真相。杨礼素向一审法院递交了下列申请书,一审法院没有去调取。2023年11月28日,上诉人在提交上诉状时,特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申请中院去社保局和银行调取40多农民参保的相关资料。但是,法官以没有法律依据为由,没有去调取。22日,杨礼素去成都农商银行咨询,答复是需要四十多参保农民本人凭身份证及有银行卡才能调取。参保人几乎都七十岁,又分布在四面八方。为了方便40多农民,为了查清案情,特申请中级人民法院责令第三人崇州社保局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下面被迫将申请书发在网上。
说明人:杨礼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