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29人托X去成都买社保退劳务费-胡代国代理451-479例
胡代国代理的姚世元等29老农民,通过第三人刘X蒋X转委托李冬梅去成都市崇州社会保险事业局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资阳市雁江区法院判决该委托合同无效,判决李X向29人各退劳务费2万元。李x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立案庭通过向上诉人李X及被上诉人的全权委托代理人胡代国的分别询问,于2021年10月21日作出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川20民终807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由上诉人李冬梅负担
胡代国代理本案29农民依法维权时间长达二年多。请看其中一人姚世元的下面二审判决书。
说明“”经法官安排,因为胡代国提供给法院有关被上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村委会的推荐函时间较晚,胡代国同意法官不将胡代国的名字写到判决书上的意见。但是,判决后,还是将29被上诉人的判决书快递给胡代国收。
姚世元等29人转委托买社保合同纠纷,二审法院判决李X各退费2万元。胡代国代理农民依法维权时间长达二年。请看其中一人的二审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