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代国实现了“为人民服务”的理想、美梦、成就了人生的价值!
--- 胡代国以“营业执照”去四级法院代理民告官等案推动法治建设 attach_img ...2 https://bbs.mala.cn/thread-16285045-1-1.html--点击链接阅读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胡代国出生在贫苦农民家庭,为实现“为人民服务”的理想,努力读书五十年,苦心志,劳筋骨,五十六岁这年五月的一天,得到中国检察日报赵主任刘德华主任的帮助后,上了中央电视台,一举成名。
2004年5月20日八点,胡代国给中国检察日报打去电话,举报工商部门违法收费。赵主任接电话后,立即安排四川检察日报刘德华主任处理。刘主任提供了中央电视台张怡的手机号。接着,刘主任开车送张怡、庞海森记者,来到安岳县采访了五天。真是无巧不成书!
2004年6月2日12点10分,胡代国上了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如此自愿交费》节目,举报工商部门违法收取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费等五种费用。
有人评论:胡代国好比三国时代的赵子龙战长坂坡,一举成名。
2004年11月1日,胡代国代理儿子胡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工商局收费违法并要求国家赔偿退费。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2004年7月1日实施以来,全国公益诉讼第一最大案件。2005年3月18日,安岳法院判决胡代国父子胜诉。全国主流媒体纷纷进行了报道。从此,胡代国成为知名度很高的诉讼代理人。18年来,胡代国先后为当事人代理行政诉讼、民事案件,共计约千件,胜诉率很高。还代理雷华加、汪业彬、王开金等刑事案件无罪辩护,均已成功,并获得国家赔偿。
2019年,经请示四川省市场局,安岳县市场局颁发“胡建法律咨询服务部”《营业执照》”胡代国父子以《营业执照》去四级法院代理“民告官”、民事诉讼活动。下面请看胡代国父子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作为资格证,去最高院、高院、中院、县级法院等四级法院代理诉讼活动的”部分法律文书的部分图片:
律师王X辩护一审,雷X被判刑三年缓刑四年罚款2000元。
二审公民胡代国“无罪辩护”,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再审后,检察院撤诉,公安局撤案,
所长王应富被撤职。雷X获国家赔偿被羁押205天的人身自有权费用22957元。胡代国
再次名声大噪!
接着,胡代国以“亲友”代理刑事案件五件,无罪辩护四件,其中汪业彬、王开金获无罪获国家赔偿、孟杰被减刑8年,相关五人分别被减刑,另有一被告一审判故意伤害罪,二审改为过失伤害罪,被判缓刑。胡代国的无罪辩护成功率达60%,远远高于律师辩护的成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