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代国向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递交多案的申诉状,请求再审。
2023年11月1日,代理人胡代国向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递交了12案的申诉状!
具体当事人名单如下:
隆昌市曾从秀等125人人力客运三轮车主的行政申诉;
安岳县:
黄应国等4人的行政申诉;
夏兴琼、邓永科、邓永辉的行政申诉;
代作方的行政申诉;
罗国元的民事申诉。
成都蒲江人力客运三轮车主蒋乐荣等4人申诉状由胡代国书写,由本人递交。
成都新津人力客运三轮车主蒋乐荣等6人申诉状由胡代国书写,由本人递交.
成都新都人力客运三轮车主廖红梅、黄小彬等29人申诉状由胡代国书写,由本人递交。
说明:法官收到申诉人代理人胡代国的申诉资料后,法官当面审查资料齐不齐,接着,将相关信息录入电脑。立即给一张表格,在表格的上方盖“接待完毕,此表收回”、盖上日戳“2023年11月1日”。
接着,由另外的法官指导,按照表上的提示填写。
再接着,将表格和申诉资料交给另一窗口法官审查保存。
法官口头告诉来访人,没有回执单给来访人。请耐心等待法官审查结果后,一定会有回复当事人或代理人。
下面是以四川隆昌曾从秀等125申诉人为例,胡代国仿照第五巡回法庭接待表制作的表格及填写的内容。
胡志英等四人民事申诉申诉资料及唐高荣、唐兴华的行政申诉资料已经通过邮政快递寄往最高院第五巡回法庭。
胡代国代理的 成都新津县、蒲江县等 蒋乐荣等八件人力客运三轮车主的行政申诉资料,已经由当事人送达最高院第五巡回法庭等待审查处理。